关于2011年公务用车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
时间:2011-03-29 来源: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 作者:管理员
中央国家机关各单位:
根据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的相关规定,自即日起,汽车协议供货中排量超过1.8升、价格超过18万元的公务用车暂停采购,新的公务用车采购规定和具体程序将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010-83085032,010-83084973
传 真:010-83084973
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一一年一月二十一日
注:各单位如需采购面包车、越野车、大客车和排量不超过1.8升、价格不超过18万元的公务用车,请用本单位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用户平台,进入“协议供货”下的“汽车采购”页面直接查询并下单采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