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车电性能测试设备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供应商资质要求
时间:2023-08-24 来源:汽车供应商网 作者:管理员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能力,并具备如下所列的条件:
1.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是依法从事经营,有能力完成招标项目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投标单位自有人员数量8人及以上,提供社保证明或劳动合同。
投标人无需直接提供以下资质证书扫描件。评审时按照以下标准评审投标人资质:
投标人的基本信息以文件开启当日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查询结果为准,登记状态应为正常或存续(在营、开业、在册)状态;
1.2财务要求:投标人应有健全的财务制度,财务状况良好,净利润不得连续两年为负值,如有合并报表,以合并报表数据为准,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财务证明材料禁止遮挡或涂抹):
自2019年以来任意连续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意见类型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审计意见页及会计师事务所盖章页、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的复印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不包含成立当年报表))
1.3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初至开标当日至少承接过(正在提供服务或者已完成,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2个电性能相关设备销售的项目经验。
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
1)应附合同协议书的复印件或技术协议有效证明;
2)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应清晰可辨,不得进行遮挡或者涂抹等。
3本次招标不接受分公司投标。
4本次招标不接受小规模纳税人投标。
5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参与。代理商参与的,应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函
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5)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与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与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6)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7)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8)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9)在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省级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0)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1)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省级“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2)处于被招标人及其指定的母子公司列入禁入名单期限内;
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